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校园管理体系,加强疫情期间校园防疫工作力度和有效性,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通知精神,特制订本办法:
第一条 疫情期间,学生返校后严格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。
第二条 国科大教职员工进入校园,应佩戴口罩、持国科大有效证件(校园卡)和绿色健康码(北京健康宝),主动接受校园管控人员的体温检测并且体温<37.3℃,刷卡或登记后方可入校。
第三条 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进入各楼宇(含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学园楼、学生公寓、食堂等)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(或刷校园卡)后方可进入。
第四条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返校。
第五条 学生经学校批准返校后,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开校园。
第六条 经学校批准返校的毕业生因办理毕业、就业手续确需短时出校的,应向所在培养单位(或院系、本科部)提出申请,写明出校当天日期、出校起止时间、出校目的地等信息,经所在培养单位(或院系、本科部)批准后,方可在批准的时间内离开和返回校园。准假时间当日有效,学生在获得批准出校期间不得到社会餐饮企业就餐和聚餐,不得在校园外住宿。
第七条 在京学生进校取物品,应由学生本人申请,研究所(院系,本科部)同意,所在校区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经测温、阅示绿色健康码并登记后方可入校。学生应做好个人防护,不得在校区停留。
第八条 校外来访人员谢绝入校。确有工作需要的,由校内联系人报所在单位(部门、院系)负责人同意,将事由及来访人员健康信息在相关校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,在校门测温、阅示绿色健康码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。
第九条 各校区管理办公室对于校区与其他单位或家属区尽量物理隔离,分类管控。家属进出校门也要登记住址,办理出入证。驻区单位人员进入校园应同样办理入校手续。
第十条 各校区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于校内场所的管理。严格执行巡查制度,防止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教室等场所成为学校防控的盲点。
第十一条 总务部各部门要加强对于物业、保洁、保安、餐饮等员工的管控,实行晨午晚检制度。检测合格方能上岗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玉泉路校区、中关村校区、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的疫情期间校园管理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相关管控措施随着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。